北歐華人基督教會章程

(2023年更新版)
第二章 信仰
2.1 我們相信:新舊約聖經是神所默示,真實無誤,全然啟示了神拯救世人之計畫,是信徒信仰和行為的最高權威和準則。
2.2 我們相信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,是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,是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萬物的主。在創造、啟示、救贖與最後審判上掌握絕對的主權。
2.3 我們相信:人按照神之形像被造,但因為犯罪、墮落,破壞了與神的關係,結果與神隔絕;既無法自救,也無法靠任何方法得拯救並恢復與神的關係。
2.4 我們相信:聖子耶穌基督,為真神和真人,經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為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第三天身體從死裡復活,現今已升天,將來必要榮耀再臨,審判活人死人,他的國度永無窮盡。耶穌基督受死與復活是信徒得救與稱義之獨一根基;人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拯救,免去罪咎,免受罪刑,脫離罪的權勢 。
2.5 我們相信:聖靈與聖父、聖子同受敬拜和尊榮,是真理和聖潔的靈。聖靈感動罪人悔改,信靠耶穌基督,分賜各種屬靈恩賜給眾信徒,使其各盡其職,合而為一地建立基督的身體 – 教會。
2.6 我們相信:教會是耶穌基督所救贖和呼召出來的神的子民,為要彰顯神的慈愛,傳揚天國的福音。耶穌基督是教會唯一的根基和元首,為教會親自設立了洗禮和聖餐禮。
2.7 我們相信:教會元首耶穌基督必會在權能及榮耀中親自再來。當那日,各人都將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,信徒復活與主同在享永福, 不信者復活受審判;神要作王直到永遠。信徒需要隨時警醒預備主再來,因沒有任何人知道耶穌基督再來的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