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道 Sermon 題目:《基督徒該順服怎樣的政府? 》經文:羅馬書 Romans 13:1 – 10.1 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。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。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2 所以抗拒掌權的,就是抗拒神的命。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,乃是叫作惡的懼怕。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。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稱讚。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。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。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為刑罰,也是因為良心。6 你們納糧,也為這緣故。因他們是神的差役,常常特管這事。7 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。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。當懼怕的,懼怕他。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。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9 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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